
(通讯员 赵赛)近日,由资产公司代表学校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我校申请的“河南城建学院”和“HNCJ”两项商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注册,并获发商标注册证。
在校经资委的正确领导下,资产公司积极推进我校国有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河南城建学院专用字、专用标识的商标权保护申请。“河南城建学院”和“HNCJ”两项专用字获批商标权,是我校国有无形资产产权保护工作中,继我校专用标识获得国家版权局登记确权之后的又一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开展我校国有无形资产经营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编辑:王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