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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育人,服务育人——资产公司在行动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的服务于我校国有资产经营以及师生创新创业工作,践行实践育人,服务育人,我部门从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硬件建设以及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企业、项目团队管理制度建设两方面入手,为我校师生提供创新创业机会,服务于我校师生创新创业工作,促进成果转化、服务行业、服务社会。

一、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环境,不断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资产公司建设了大学科技园孵化区、菜鸟创客省级众创空间、健康食品省级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这些创业实践基地的建立,一方面培养大学生业理论基础的实际动能力和操作技能;另一方面强化了大学生及社团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同时,通过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创业技能的培养。

另外,资产公司还各投资100万元分别注册成立河南城建学院土木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安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大学科技园分别协调融资108万元注册成立河南恒创联达土地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协调融资200万元注册成立河南建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这些公司的成立,为我校教师提供了开展科研和服务社会的平台,同时也为我校师生传帮带提供了实践基地和平台。

二、创新创业企业、项目团队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更好发挥大学科技园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大学科技园入驻协议中约定,入驻企业/项目团队须义务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岗位,承担学校创新创业相关工作。大学科技园也对入驻企业/项目团队制定《校科园〔201601号优惠政策的规定(试行)》鼓励全校师生积极入驻大学科技园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

1.入驻场地优惠政策

该优惠政策规定在科技园内创办科技型企业,科技园优惠提供办公场地、免费提供网络服务和电商平台基础服务。入驻企业/项目团队在孵周期内免费使用20平方米以内(含2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

2.入驻人员优惠政策

凡进入科技园创办科技企业的教师,对于业绩突出者在科研业绩条件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科技人员可以用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题或验收后)投资创办相关科技企业。支持学生兼职或休学(读完大二以后)入驻创业,对于兼职入驻创业的学生,其参与创业活动可列入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等素质测评体系的考核内容对在国家级和省级创业设计大赛中获奖的项目,科技园优先予以扶持。对于休学入驻创业的学生,经所在二级学院和学校主管部门的批准后可办理休学或保留学籍手续,入驻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休学期间学生的各项待遇由所在企业/项目团队负担。学生休学创业期,本科生不超过2年。

3.提供优质服务

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校内外资源,为入驻企业/项目团队提供服务。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工商、税务、科技、质检、教育、知识产权、银行等部门,在科技园成立政府综合服务办公室,为入驻企业/项目团队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法律咨询、财务审计、专利申报、人员培训、风险投资等中介服务。入驻企业/项目团队,可享受省、市、区向科技园提供的相关优惠政策,享受定期的科技咨询服务等。对于与行业结合度高、项目推广贡献突出等优秀项目给予优先资助。学校将图书馆、网络信息、平顶山土木工程协会、分析测试中心、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研究中心、水环境监测中心、大数据中心、各类协同创新中心、各类省级工程实验室(中心)等资源作为公共服务平台,对大学科技园开放。

 

河南城建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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